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北京市健宫医院于2021年10月21日正式获得:京中医政字[2021]128号文《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市健宫医院转型升级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批复》,并于11月15日获得北京市中医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标志着我院在诊疗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社会影响等多方面达到三级医院的各项标准,标志着我院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11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7]66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调整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17]323号、以及《关于下发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1999年]合订本的通知》京价(收)字[1999]第390号文等文件精神,对我院医事服务费、急诊留观诊察费、会诊费、部分手术费等进行价格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将在门诊大厅电子滚动屏及费用查询机进行公示,患者可通过费用查询机进行查询。请广大患者知晓。
现将调整项目举例如下:
以上价格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望广大患者悉知。
价格监督电话:83521777转2318
12345、12315
北京市健宫医院 物价办
2021年12月15 日